来源:“中国教育督导“ 微信公众号
作者: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陈扬兴
7月20日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问责办法》),是推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工作的重大进展,是强化督导职能权威、着眼督导结果运用的重要体现,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,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
认真学习《问责办法》,通过切切实实地学思悟践,将学习宣传贯彻《问责办法》与落实教育督导任务结合起来,扎实推进、创新发展,全面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实效。
一、提高督导权威,长出教育督导“真牙齿”
《问责办法》的出台是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,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机制,是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,推动教育督导“长牙齿”的新路径。
(一)问责落地,让督导手持利剑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在2020年印发的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开启了“教育督导2.0”时代,这是新时期教育督导体系的自我更新和完善,其最大亮点是“长牙齿”。而“长牙齿”是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,也是教育督导发挥实效、推动解决教育领域积累问题的根本之策。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,一段时期来的主要原因在于问责力度跟不上。针对这一问题,《问责办法》设计了一整套制度,环环相扣,着力让问责落地,犹如教育督导的一把利剑,提高了督导的话语权和权威性。
(二)整改到位,办人民满意教育
为切实维护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必须牢固树立“问题必整改,整改必到位”的责任意识,进一步加强评估监测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的工作落实,强化督导整改“回头看”,促进教育督导工作强力有效。比如,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:托M馀嘌蹈旱5囊饧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,对各省“双减”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。《关于建立“双减”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》强调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“双减”曝光台,对该落实、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,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,直接在媒体上曝光,并依据《问责办法》启动相关问责程序。可见教育督导就是要追着问题去,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,压实问责,推动教育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行,保障教育实效以及广大人民的利益。
二、压实问责制度,强化教育督导“担实责”
《问责办法》构建了双主体问责。一是对被督导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存在问责情形的进行问责;二是对督学、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存在问责情形的进行问责,促进了教育督导形成程序规范、运行高效、风清气正的教育督导体系。《问责办法》对教育督导机构及工作人员,按照“刀刃向内”理念原则,明确了“批评教育”“责令检查”“通报批评”“取消资格”“组织处理”“处分”六种问责方式,还明确规定了“应当从重处理”的五种情形。
(一)对症下药,提升督导工作水平
“长牙齿”不是抽象的,而是体现在能否咬住真问题,教育督导“把脉问诊”的水平是能否“对症下药”的关键。而“把脉问诊”的水平,有赖于教育督导工作制度的完备性、工作机制的科学性、管理方式的有效性、结果形成的客观性、结果判断的专业性与结果运用的严肃性。因此,在教育督导问责的有力支撑下,教育督导部门更应在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、督导评价标准的科学化、教育督导方式的开放性等方面深入变革。
(二)刀刃向内,加强履职责任力度
教育督导问责作为教育督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在于强化督导主体与督导对象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。教育督导问责重视反馈与矫正,即便进行负面评价和惩罚,也要试图通过指出督导对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,促使其重视对工作的改进与发展。总之,在《问责办法》出台的背景下,全体教育督导干部更要发挥主体作用,主动学习,积极作为,为全面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做出贡献。
三、强化结果运用,解决教育发展“难问题”
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得好不好,相关政策措施制度执行得好不好,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解决得好不好,直接关系着教育事业能否让人民满意。这些工作既需要各级政府采取切实行动,也需要权威机构加强督导问责,强化结果运用,促进教育重点难点改革任务的精准落实。
(一)充分运用结果,保证要求落实
“问责”促进了督导结果的有效运用,切实增强了教育督导的生命力和活力。《问责办法》的出台,通过强化教育督导的整改和问责,充分运用督导结果,持续推进各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,把党的领导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促进五育并举等教育要求落到实处。
(二)问责推动执行,合力提升质量
教育督导不是督导机构的单打独斗,而是多部门密切配合、整体联动、通力合作的结果。用督导问责检验推动政策执行力,既是转变教育部门职能、提高教育政策执行力的迫切需要,也是有效行使督政职能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迫切需要。
总之,《问责办法》的出台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设立了标杆、提供了准绳、指明了方向。在理顺体制上下功夫,在完善机制上出实招,在改革发展上求突破,积极彰显责任意识,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,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《问责办法》落实,发挥好教育督导的推动力,切实为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